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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颜振军:孵化器应走向 “创业增值”

    “中国孵化器发展25年,需要总结经验,在孵化创新创业企业的同时,也孵化自身,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,要向专业孵化器、营利孵化器进军,才能长盛不衰。”

  “我是被孵化器孵化出来的。”颜振军笑言。这位中国第一篇科技企业孵化器博士论文的作者,曾参与创立过我国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组织——北京创业孵育协会。在2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,无论职务怎样变迁,颜振军从没有忘记过曾“孵化”过自己的孵化器,即便是近年来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之职,也一直在探索新形势下我国孵化器事业的转型与发展。

  孵化器里寻找“事业导航仪”

  1996年,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的颜振军,第一学期英语成绩得了“优”。“这下,第二学期的大部分精力可以用来准备论文了。”此时的颜振军已经将自己的博士论文方向选定在高科技产业化领域。

  但是,该从哪里切入呢?颜振军想到了科技部火炬中心。电话通了,让他意外的是,电话那头时任高新区管理处处长的张超英没有拒绝这个“不速之客”的请求,而是非常痛快地允许他到科技部火炬中心实习,为毕业论文搜集资料。

  “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实习的一年里,让我初步了解了孵化器这个在国内还算新鲜的领域,并有机会结识了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袁环、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主任龚伟等一大批孵化器事业的领路人。”颜振军说,当年,高新区管理处的几员大将不停到全国各高新区和孵化器调研、指导,也给了颜振军更多的学习机会,为论文提供了丰富的一手材料。

  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,颜振军完成了题为《中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研究》的论文。在此之前,我国缺乏对孵化器系统化的理论研究,更没有相关的博士论文可以借鉴,这篇论文因此成为我国孵化器理论研究的一个里程碑。颜振军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参加了博士论文答辩。让他欣慰的是,答辩委员会对他在孵化器的起源、发展、前景、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的系统性研究给予了较高评价,并对他在论文中提出的具体建议和措施给予了肯定。结果可想而知,颜振军的博士论文顺利通过。从此,颜振军与孵化器结下了不解之缘。

  1998年,颜振军进入北京首家孵化器——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。当时北京十几家孵化器彼此联系很少,既缺少经验交流,也无法形成合力。2000年6月,经过颜振军等人的努力,北京创业孵育协会在北京市科委的支持下成立,颜振军任秘书长、法人代表。北京创业孵育协会为政府和孵化器架起了一座桥梁,不但使政府对孵化器的相关扶持政策得以深入贯彻落实,也起到了统筹、协调北京各个孵化器发展的作用。

  在孵化器领域工作的几年,颜振军除了担任北京创业孵育协会秘书长,还担任了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、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国际科技园协会(IASP)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务。在此期间,他多次应邀参加国际会议,在国际讲坛上宣传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,还经科技部推荐作为联合国聘请的专家,赴柬埔寨介绍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经验,并多次受邀参加国际研讨会、为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培训班授课。

  见证孵化器日新月异发展

  “这25年来,孵化器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,而且成效显著,前程广阔。”这是颜振军发自内心的评价与感概。

  颜振军在平时的调研工作中,非常仔细地搜集各类与孵化器相关的数据,他从这些数据中总结出了当前孵化器发展的一些成绩:从数量上来看,目前全国孵化器总数估计超过1500家,纳入火炬计划统计体系的有1034家,江苏省孵化器发展速度尤为突出;从孵化企业的成效来看,截至2010年年底,全国孵化器的毕业企业接近5万家,其当年的平均销售收入超过900万元,为注册资本金的5倍以上,毕业后上市的企业超过150家;从增值服务的提升来看,不少孵化器已从简单的物业管理、政策咨询等常规服务,发展到创业导师、专业孵化、天使投资和持股孵化等增值性服务;从经营模式多样化来看,近年来出现的车库咖啡、创新工场等,无疑让孵化器出现了全新的模式;从国际拓展方面看,中国孵化器已经走向硅谷。同时,我国在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中都建立了培训国外孵化器管理者的基地,各类国际培训正在逐年增加。

  “这些发展成绩是有目共睹的,值得每一个孵化器人骄傲与欣慰。”不过,颜振军在高兴之余也显示出了学者的审慎。他认为,当前孵化器的发展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,量与质都尚待提升。

  在高层管理者的观念上,创业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。他认为,政府看待一个孵化器,主要应当考察其社会和市场效果,至于其组织模式、投资主体、是否为营利机构等与政府的政策取向无关,应当一视同仁;在制度上,孵化器与其管理者间的利益关系、孵化器与企业的利益关系需要进一步协调与明晰,必须改变当前的利益分配状况;在环境上,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,国家创业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,社会需要有效增加各类中间组织、专业服务,应当放松金融管制,活跃投融资活动,国家应当设立专事扶持创业的政策银行,要强化创业、创新教育;在运营上,孵化器内部的聚集效应尚显不足,应当重视创业家互动、企业间合作,形成真正的产业集群。以孵化器为节点的包括政产学研以及市场的网络还不健全。而且,孵化器一味贪大,成了中国孵化器特别是政府主导的一类孵化器的通病,有些政府财政支持或直接投资的孵化器面积动辄数万平方米,可容纳上千家甚至更多企业,导致孵化服务质量下降。

  在颜振军看来,上述问题需要每一个孵化器管理者都警醒起来:“不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,就很难发挥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优质、深化、独特服务的优势。”

  制度创新  促进孵化器“创业增值”

  “中国孵化器发展25年,需要总结经验,在孵化创新创业企业的同时,也孵化自身,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,要向专业孵化器、营利孵化器进军,才能长盛不衰。”颜振军提出了自己的建议。

  他首先提到的是“国家创业战略”。借鉴美国在二战之后几十年发展“创业经济”的经验,我国应当明确提出国家创业战略,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在组织、规划、法制、政策、环境等诸多方面,坚定地倡导、扶持创业活动。他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《创业促进法》,由此可以规范政府行为,发展创业经济,弘扬企业家精神,定位科技企业孵化器,有力地促进创业。

  此外,需要进一步改善政府管理。他希望政府能进一步转变职能、相信市场,着力创造环境。例如,中央政府的职能应当是把握孵化器发展方向、提供税收支持、协助国际交流合作、完善有利于创业孵化的资本市场;地方政府则应当把孵化器当作提高地方竞争力的重要抓手,通过政府采购孵化器的服务、改善企业与孵化器的商业经营环境等,为孵化器提供帮助。

  颜振军强调,政府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挥作用,应当突出几点:一是摆正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性质的认识。二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精髓在于集聚效应,政府可以在孵化器及其网络的外部资源的集聚上给予关注。三是政府可以利用其影响力对专业孵化器实施引导和定向扶持。

  颜振军表示,要做好孵化器的制度创新。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,让经营者随着孵化器的发展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。新建的民营孵化器可以实行新体制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。大量的国有孵化器可以考虑组建专业孵化公司,股东包括孵化器、孵化器经营者、专业孵化公司经营者、专业投资人。孵化公司的业务主要针对核心在孵企业,并与孵化器的全部业务相协调。孵化器的主要负责人和孵化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适当分离。建立这样的制度之后,孵化器便可以聘请金融、营销、投资、企业经营等方面的专才来做孵化公司的专业经理人。

  颜振军认为,孵化器可以对在孵企业加以分类对待。第一类是针对一般企业,其功能是产生物理集聚、为孵化器提供稳定收入以及潜在重点孵化企业。第二类是平台企业,包括专业化的成熟企业、实验室、龙头企业、营销企业、中介与服务机构等,它们为其他两类企业提供发展支撑。第三类是紧密企业,孵化器是这些企业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,这类企业的数量和种类依孵化器的体量和能力而定,可以在一个技术领域,也可以是多个领域,对于这类企业可以与之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。
顶端 Posted: 2012-09-11 16:36 | [楼 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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