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创新战略最突出的措施,是鼓励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,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。政府出台的创新政策,多半是针对鼓励各类企业、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的。鼓励大学、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多种形式创新伙伴关系,加快向企业的技术转移,加速创办新企业,创造新的就业机会。20多年来,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,超过15万家,从事创新人员超过180万人。54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4万多科技企业中,90%是民营科技企业,联想、华为等是民营科技企业的一个缩影。在鼓励创业方面,政府支持建立的各类孵化器534个,数量仅次于美国。另外,通过近几年来改革,原由政府所属的1000多个应用类科研院所转制为多种经济形式的创新企业。
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创造、管理、应用和保护,因为这是中国自主创新的内在需求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,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力度之大、取得的进展之快可与世界任何国家相媲美。在20多年的时间,我们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、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;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“两条途径、并行运作”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高效的工作机制;开展了包括与美国在内的广泛国际合作,先后加入了十多项知识产权保护条约与协定。
扩大国际科技合作是中国的一贯政策。科技合作是经贸合作的先导,成功的科技合作项目孵化出许多重大经贸合作项目。中美两国在创新方面有着各自优势,有较大互补性,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。建议双方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合作,并力争取得实质成果:
一、加强在双方感兴趣的重点领域研究开发的实质性合作。重点是清洁能源、资源、环境、卫生健康、农业、减灾防灾、基础研究等领域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取得实质性突破,加大公益性技术的转让力度。
二、在创新政策、技术标准等方面合作,双方举行多种形式的创新研讨会。
三、加强科学家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。
四、促进建立两国大学和国家实验室间的伙伴关系。
中美科技合作是互惠双赢的合作,我们希望双方政府继续给予高度重视,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,使合作取得更好的成果。 |